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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技能培训管理办公室章程

发布时间:2021-08-26



******章 总 则

******条 全国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技能培训管理办公室是以推广体教结合,在校园中开展各项体育运动,促进特色校园建设为目的的社会组织。

本办公室会员机构及成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。

第二条 本办公室的宗旨:拥护中国*********的领导,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******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,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;团结广大会员、体育工作者、爱好者以及关心、支持体教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,调动一切积极因素,引领、规范并监督国培体育〈体育教学指导员〉行业发展。

本办公室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。

第三条 本办公室坚持党的******领导,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

本办公室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管理。

第四条 本办公室负责人包括办公室主任、副主任、项目主管。

第五条 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。

本办公室的网址:http://www.chinatiyu.net/

第二章 业务范围

第六条 本办公室的业务范围:

(一)组织调查和研究各项体育行业的发展规律、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,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写、实施并推广各项目体育教学指导员标准和技术规范;制定并实施我国体育教学指导员的发展规划、规章和管理制度;制定体育教学指导员竞赛规则、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;协调和组织专项理论和技术研究;制定项目准入门槛及标准;

(二)完善体育教学指导员科普知识宣传体系。做好体育教学指导员制度、活动及各项业务的宣传工作,做好会员的正面、积极引导。广泛组织开展各地区教学指导员业务交流,建立全民健身服务的长效机制,引导体育教学指导员带动我国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;

(三)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,研究制定体育教学指导员的培训机构及相关技术人员等级及其申报、审批、注册办法,并严格进行归口管理及监督执行;制定培训考评机构及相关技术人员行业标准,从业准则及奖惩制度,并对培训考评机构及个人进行监督。

(四)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基地、特色院校(系)示范基地和全民健康健身培训基地,推动体教结合建设,不断提高体育教学指导员技能水平;

(五)组织开展全国体育教学指导员的专项培训、训练、竞赛、科研等推广普及工作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,主办相关活动;主办或委托会员单位承办专项体育活动;

(六)落实中央“文化兴国、体育强国”战略,宣传项目文化,传播专业知识,建设和维护体育教学指导员专业网站。促进指导员间的交流与合作,培训机构与社会团体、新闻媒介机构等的交流、沟通和协作;

(七)依据有关规定,经批准,组织开展专业资质评估、技术人才考核及认证;

(八)积极开展体育教学指导员关联产品的研发;

(九)承接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
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的事项,依法经批准后开展。

第三章 组织机构

******节 负责人

第七条 本办公室负责人包括办公室主任1 名,副主任3名,项目主管7名,办事人员若干。

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,坚决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;

(二)遵纪守法,勤勉尽职,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;

(三)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、经验和能力,熟悉项目发展情况;

(四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(五)能够忠实、勤勉履行职责,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;

(六)无法律法规、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。

第八条 主任为本办公室法定代表人。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办公室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
第九条 主任履行下列职责:

(一)召集和主持办公室发展会议;

(二)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;

第十条 副主任、项目负责人协助主任开展工作。项目负责人行使下列职责:

(一)协调各培训机构开展工作;

(二)主持办事人员开展日常工作;

(三)列席理事会、会员大会;

(四)决定办事人员的聘用;

(五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
第四章 附 则

第十一条 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办公室。

第十二条 本章程自办公室核准之日起生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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